FORM
整体器形与使用逻辑
记录高度、口径、腹径、足径、重心与各部分比例,并思考器物原本如何使用。
鉴定的第一步不是下结论,而是把观察对象描述准确。
记录高度、口径、腹径、足径、重心与各部分比例,并思考器物原本如何使用。
区分材料自身性质、长期使用痕迹、环境变化、后期清理与人为仿旧。
观察成型、接合、修坯、烧造、铸造、錾刻、雕琢、绘制和装裱的证据。
优先使用博物馆馆藏、考古报告、学术出版和来源清楚的实物作为参照。
票据、出版著录、旧照片、展览记录和历次交接资料,应互相印证而非孤立使用。
把支持、反对和暂不能解释的证据分别列出,避免为迎合预设结论忽略矛盾点。